浙工程办函〔2016〕9号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
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引领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实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浙江省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引领浙江省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培训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教师厅〔2014〕3号,以下简称《能力标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4〕7号,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14〕145号)有关要求,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试行)》基础上,制定《浙江省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二)《指南》按照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政策及建设规划,综合考虑我省幼儿园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原有基础与水平差异,旨在满足不同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需求,推行“分层分类、开放自主”的教师培训选学机制,确保按需施训。
(三)《指南》依据《能力标准》和幼儿园教师特征,采用结构化、主题式的课程设计思路,设置“综合课程”、“专题课程”、“支持性课程”3个课程类别,下设“提升工程导学”、“技术支持的园所管理”、“技术支持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信息化环境创设”、“技术支持的幼儿活动设计与实施”、“技术支持的幼儿评价”、“技术支持的家园共育”、“信息化环境应用技术基础”、“优秀幼儿教育资源及应用”、“数字化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等10个课程系列。
(四)《指南》突出强调以“任务驱动”、“实践导向”原则确定课程内容,以“问题解决与案例研习相结合”方式呈现课程,体现以园本研修为基础、网络服务为支撑的培训模式改革要求,确保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五)《指南》既全面指导课程设计、资源开发与项目规划,也适用于指导能力测评与培训实施,确保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课程目标
幼儿园教师提升工程培训课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提升工程”的实施,使幼儿园教师了解幼儿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状况,提升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素养与基础技能,熟悉幼儿保教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应用策略和方法,掌握网络研修与园本研修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方式,提高我省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三类课程的具体目标如下:
(一)“综合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使幼儿园教师了解“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技术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潜能、实践领域及发展趋势,理解信息技术在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应用途径,掌握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园本研修及参与“提升工程”项目学习的方法与技能。
(二)“专题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掌握符合幼儿年龄特征与身心发展规律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创设;提高教师在幼儿教育活动中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幼儿活动设计、实施与评价;掌握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家园沟通平台,构建家园共育的幼儿成长环境。
(三)“支持性课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掌握当前幼儿园信息化教学环境的操作方法与应用策略;能基于活动主题与幼儿认知规律,选择、修改、设计、制作适宜的信息化教学资源。
三、课程系列
《指南》在各课程类别下设立若干课程系列。课程系列是课程设置、课程开发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具体内容如下表1。
表1 浙江省幼儿园教师“提升工程”培训课程体系
类别 | 课程系列 | 主要内容 | 实践要求 |
综合 课程 | 提升工程导学 | 提升工程的背景与意义,目标与任务,内容与形式,学习方法与研修途径,考核与评价等。 | 熟悉提升工程研修平台,进行个人空间初始化。 教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园所制定园本研修计划。 |
技术支持的园所管理 | 信息技术在幼儿保教、健康与安全管理中的应用途径与方法。 |
技术支持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 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应用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升、参与或组织园本研修活动的方法与技能。 |
专题 课程 | 幼儿园信息化环境创设 | 规划和设计班级和幼儿园信息化环境的案例和方法。 | 参与幼儿园信息化环境建设,设计并不断完善班级信息化环境。 |
技术支持的幼儿活动设计与实施 | 幼儿生活、学习、游戏和运动活动信息化教育方案设计的案例和方法。 | 教师依据园本研修计划,自选主题,运用信息技术设计、实施一项幼儿活动。 幼儿园组织不少于2次与活动相关的教研、展示活动。 |
技术支持的幼儿评价 | 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幼儿评价资料收集、管理及分析处理的案例和方法。 | 教师制定本班幼儿成长档案袋,利用信息技术收集相应材料,归档并实施幼儿评价。 |
技术支持的家园共育 | 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家园沟通渠道,实现家园共育环境的案例和方法。 | 教师构建家园沟通平台,组织信息分享,开展主题探讨等。 |
支持 性课 程 | 信息化环境应用技术基础 | 适用幼教活动的各类信息化教学环境的操作技能。 | 利用自身过去使用的资源或专题课程中使用的资源,进行改造完善并提交数字化作品。 |
优秀幼儿教育资源及应用 | 幼儿教育资源的获取方法,及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技巧。 |
数字化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 | 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方法,及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技巧。 |
四、课程建设
(一)课程建设原则
依据国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能力标准》、《课程标准》,遵循本《指南》要求,开发建设优质培训课程和学习资源,课程规划应系列化、多样化,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符合浙江省幼儿园发展现状、贴近幼儿园教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践性、具备示范和推广价值,能推动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二)课程建设主体
培训机构是“提升工程”培训课程的建设主体。同时培训机构要积极与幼儿园、教研室等机构合作,切实提高课程开发质量。鼓励培训机构之间开展合作,推动协作研发与资源共享。
(三)课程学时规划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关于培训课时的要求,在幼儿园教师“提升工程”的3大类、10系列课程结构中,课程学时、选课要求及折算学时规划如下(见表2)。
表2 浙江省幼儿园教师“提升工程”培训课程学时规划
类别 | 课程系列 | 课程建设时数 | 选课时数要求 | 折算学时 |
网络研修 | 园本研修 |
综合课程 | 提升工程导学 | 3 | 3 | 5 | 10 |
技术支持的园所管理 | ≥12 | 6 |
技术支持的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 ≥12 | 6 |
专题课程 | 幼儿园信息化环境创设 | ≥12 | 6 | 15 | 25 |
技术支持的幼儿活动设计与实施 | ≥36 | 12 |
技术支持的幼儿评价 | ≥12 | 6 |
技术支持的家园共育 | ≥12 | 6 |
支持性课程 | 信息化环境应用技术基础 | ≥24 | 12 | 5 | 15 |
优秀幼儿教育资源及应用 | ≥12 | 6 |
数字化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 | ≥24 | 12 |
合计学时 | | ≥159 | 75 | 25 | 50 |
(四)课程内容要求
各类课程必须包括明确的培训目标、清晰的内容结构和详细的评价方案,并提供适合我省幼儿园教师学习特征的研修路径。
各类课程要适应以园本研修为基础、网络服务为支撑的培训模式,基本形式为网络课程,并设置实践活动。课程内容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帮助教师有效使用信息技术,解决幼儿园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破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难题。
课程内容要为实践活动提供研修主题、行动指导和评价考核要求,以任务驱动学习,以考核推动学习。
(五)课程开发要求
深入调研。要切实做好幼儿园教师工作实践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的需求调研,准确判定幼儿园信息化条件与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现实状况,深入摸清幼儿园教师对“提升工程”的提升意愿和真实期待。
做好规划。培训机构要依据《指南》要求和调研结果规划好
“提升工程”的课程开发工作,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适时调整。注重各类别、系列、主题课程的整体性与关联性,避免课程内容之间的矛盾与重复。
优化团队。努力建立专家学者、研培人员、一线教师相结合
的课程研发团队,激发各类人员的专业潜能和研发动力,形成既尊重实践经验又善于理论提升的团队研发优势,不断提高课程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
符合规范。遵照网络课程和课程资源开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格式要求,兼容主流操作系统及浏览器,确保在不同的网络环境下流畅运行。
持续改进。课程研发工作要在“提升工程”的实施推进中不
断完善,充分汇集项目推进中的生成性资源,使课程研发成为一个动态、持续、鲜活的生长过程。
五、课程实施
(一)遴选适合浙江省需要的课程及培训机构。省“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依据本《指南》要求,组织专家对拟纳入“提升工程”的培训课程进行审核,遴选高质量课程资源;把课程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培训机构遴选的重要条件;将一线教师对课程资源的满意度,作为培训机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合理配置各类课程,实现分层分类自主选学。培训机构要为教师提供多套培训课程,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幼儿园教师选学。各地“提升工程”管理办公室、培训机构和幼儿园要在诊断性测评基础上,指导教师合理选择培训课程,做到按需培训。
(三)注重培训模式创新,完善网络研修与园本研修整合的途径和方法。每个系列的课程都要设置基于园本的实践环节,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培训方式变革,实现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培训机构要与县区协同建立一体化网络研修和园本研修整合的管理和评估体系,推动每个幼儿园教师在日常保教工作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加强质量监控,保障培训质量。各地“提升工程”管理办公室、培训机构和幼儿园应分工协作,切实做好信息技术应用氛围的营造,有效开展教学实践、园本研修,构建长效机制。各级教师教育质量监控部门应做好全程质量监控工作,确保培训课程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
(一)本指南由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指南自发文之日起试行。